第178册「登山觀浮雲」
蓮生活佛文集第178册「登山觀浮雲」精選分享.二00五年三月出版
020寫作貫穿我的一生
記得有一回,我回台灣省親,見了我年近八十的父親,父親對我說:「我什麼欲望都沒有了,幸好,還有吃的欲望,這吃的欲望,支撐我活下去。」
父親又說:「勝彥(卡子),你是修行人,可以修到五蘊皆空,一切欲望全沒有了,這活著還有什麼意思?」,我一聽,驀然一驚。
父親的話,並非全無道理,其實任何一個人,都在爲欲望而生活,如果欲望全無,活什麼?
我對父親沒有說什麼,只是笑笑。
我知道有一位富豪的夫人,她每天都出外逛街,買鑽石、買名錶、買古董、買珍玩,天天如此,以添補她生命的空虛。
她的購物生涯,是爲了快樂。然而,她對我說:「並不快樂!」
我並不以爲,這樣子「自我陷溺」於物質之中,是一種罪過。這些「物欲」,是有必要的,也是正確的「紓解」,在現代文明社會之中,也許會發生奇效,使人生更多彩,生活更豐富。然而,「陷溺」到無法自拔,就不好了!
我不是一位心理分析學家,然而,我知道,到了「迷戀」的極致,也是一種危險,需要疏導。我崇尙「靈性」的修行。「身空」。「心空」。「法空」。「性空」。
但,我覺得「幻之身軀」(肉身),也非完全假妄,至少在活的時候,是「若亡而實在」的,我這幻身,是虛也是實,是假也是眞,如果沒有虛假之身,又如何證得「眞如」。因此,我是「靈肉合一派」。(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,色不異空,空不異色)
我順其「自然」。我的修行法門,是「形而上」的。我也有我的嗜好,我自覺寫作使我快樂,寫作發洩我心中的苦悶,也使我的人生,有了快意而無失落。
人生固然短暫,人與人相處也會風流雲散,人人都會消杳;但,在我的寫作之中,是永遠的存在的,我的寫作很實在,雖然歡樂往事,逝者如斯,但,恍然如昨啊!
我用我的寫作,保存我的一生,雖然只是一剎那,卻也是永恆,寫書是我的一種快樂,是我生命的價値,我樂此而不疲。每天,我固定寫一些,又有價値,又有快樂,這好像是一個原則,不要太拘束,隨性自在些,我不想被綁住,但,也樂於寫寫塗塗。
快樂的修行。快樂的寫作。靈肉合一。才是眞正的人生快樂。
032孤獨也可以
記得讀古書,常常讀到英雄豪傑,歃血爲盟,拈土爲香,幾人同時跪拜天地,禱曰:
雖非同年同月同日生。但願同年同月同日死。於是結拜爲兄弟,豪氣干雲。
我小時候,很羨慕這些人。後來,成長,出了社會,發覺人與人之間,眞能肝膽相照、風雨同舟的人很少,倒是見利忘義,賣友求榮,欺師滅祖的人甚多。被出賣多回之後,怕了。我衷心期盼有一、二知己,能推心置腹,但,天涯如此之大,何處去尋覓?
老天爺,我這個人容易相信人,也無防人之心,也從無害人之心。但屢被相信的人所害,怎不叫我心寒?
這是:
皺了這黃皮膚
自始至終仍然獨處
多少紛紛的陌生人走過
卻不敢多接觸
只因跌了太多跤
始終是自己多事
終於雲散長空時
才知還是一個人走路
這樣子一來,我能相信誰,我敢相信誰,我如何不痛心疾首,恨自己的「天眼」,老是「明知」而故犯,一次相信,一次失敗,次次相信,次次失敗。隠居閉關期間,我學習孤獨,獨立而自主的生活,學習隔離外界的一切,我發覺,完完全全不受外界干擾的生活,其實滿不錯的。我獨自修行。我獨自寫作。我享受修行,享受寫作,享受「經行」時大自然的風光。自己一個人習慣了,在禪定「三昧」中,竟然有意想不到的收穫。
我想:
「多寶」如來爲何一悟到眞如,便涅槃了。
「釋迦」如來廣度衆生,有多少是非?
當初「了鳴」和尙告訴我,依你現在的成就,只有三條路可走:一、涅槃。二、隱居。三、裝瘋。如果不走這三條路,未來的存活率不大,一定會被害。害來害去,已經被害到六十歲了,哈哈哈,眞是「狗屎運」。
我當然明白,孤獨有可能是一種「恐怖的感覺」,但反過來說「什麼都不知道」也是一種享受,一個人獨處,可以沉思、精進、三昧、無憂、讀經、念佛、持咒、經行,經行時順便欣賞大自然,這樣子的感覺很「自由」,而且很愜意。沒有電話,沒有信件,沒有交談,也不會電腦,可以說是「無聊」,但也可以說是「恬靜」。
以前我的弟子有五百萬,而弟子是「人」,「人」又是那麼複雜而多事,處理好,就平和些,處理不好,就要被譭謗,滿勞心勞神。想一想,度衆生三十多年,在那些難相處而又不得不相處的人中穿梭,實在辛苦的可以了,辛苦也不算什麼,還要聽一些「有和沒有的」種種批評,眞是累死我了。
現在,孤獨也可以,很好,很自由,永遠也沒有磨擦,這種日子,也是一種快樂。
040承認自己的「幼稚」
「痴」是不是「幼稚」?是不是「憨」?是不是「天真」?是不是「率性」?還是「傻瓜」?我也搞不太清楚,總之,這些都是我性格的一部分。我這個人偏好「自然」,絕對不會做出「勉強」的事。
雖然我創辦了「眞佛宗」,但這不是中央集權的組織,而是地方分權。我作為「眞佛宗」的創辦人,實際上並沒有什麼權力。我的治國之道,名為「無為而治」。我說話,弟子們聽,那是僥倖;我說話,弟子們不聽,我也無能為力。
曾經,我「幼稚」地想,如果我一生都辦法務,從不規定價錢,完全任人「隨意」,那麼眾生一定會認為我盧勝彥不貪錢,不會批評我「詐財」。於是,我這一生,就完全讓一切「隨意」了。
誰知,媒體依然對此視若無睹,絲毫不關心,反而繼續傳播那些關於「愛財」的風涼話。 不過,我也承認,我自己有些「幼稚」,很怕被貼上「愛錢」的標籤,於是盡量在法務上讓一切「隨意」,但事實上,別人依然批評不止。
試問,誰不愛錢?
試問,不愛錢是眞的嗎?
試問,盧勝彥搞什麼名堂?
試問,「隨意」是不是奸?
這樣子一說,就把我「幼稚」的「性格」便全部給推翻了。
媒體這樣子說,我這「隨意」反而有罪了。
於是,我對地方分權的弘法人員說,你們不一定要隨我的「隨意」,你們要「隨意」也可,「不隨意」也可,反正,不管你如何清清白白,世人只要一句話,便可把你推翻。
試問,誰不愛錢?
雖然如此無奈,但我要弘法人員有正確的金錢觀念,錢只在人世間用得著,天上界用不著。錢重要。 健康更重要。往生佛國淨土更重要。金錢買不回健康,買不到佛國淨土。有錢能使鬼推磨,假的。有錢能買「贖罪」,假的。雖然「錢財乃是身外之物」,但,仍然可以濟貧、救災、行善、佈施、印經、建寺、老人院、孤兒院、臨終關懷……。
有人對我說:
「現代窮人死不得!」
「爲什麼?」我大驚。
「墓園太貴了。」
嗟夫!嗟夫!我又大錯特錯了,只要我有錢,我可以買一個最大的山頭,弄一個最大的眞佛墓園,給弟子們「隨意」付費,讓老有歸,死有葬身之地,這豈不是功德?
「有錢」不是罪惡,而是看你的錢如何去應用,應用得宜是善,應用不宜是惡。
「有錢」去做一些違法的事,或爲了錢,去做一些違背道德良心的事,這才是惡。
我說過:「有錢的煩惱,比沒有錢的煩惱,好些!」
正當的錢,可以要。君子愛財,取之有道。至於我這一生,從不開口跟人要錢,法務從不規定價錢,這是我的「幼稚」,「幼稚」就「幼稚」到底吧!人要批評我,口在他嘴上,筆在他手上,高興怎麽說,高興怎麽寫,也隨他人去了,我理會也理會不完,一切「隨意」了。
052 「金錢」不能動
在觀察「人生的浮雲」之中,對於「金錢」,我不得不再說一說。

.png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