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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律(不偷盜)

釋蓮央上師法語開示:戒律(不偷盜)


請大家虔誠合掌,我們祈請根本傳承上師蓮生活佛、南摩無極瑤池金母大天尊、護摩主尊南摩無極瑤池金母虎頭金剛、壇城諸佛、諸菩薩、諸龍天護法諸尊,慈悲加持,開示一切吉祥圓滿。嗡嘛呢唄咪吽!

我們敬愛的釋蓮鎮金剛上師、釋蓮姜法師、釋蓮究法師、兩位助教,以及在座所有同門,大家午安!

上週我們談到了佛教的根本五大戒,其中第一戒是不殺生,第二戒是不偷盜。無論世界上哪一個角落,人們對於偷盜行為都深惡痛絕,因為這是一種極不良的行為。在佛法中,不論是在家戒或出家戒,都明文禁止偷盜,並列為重罪。偷盜的果報是貧窮,因此在五戒中第二條便是不偷盜。那什麼是不偷盜呢?大家都知道,凡是奪取他人財物的行為,就是偷盜。偷盜可分為幾種:第一種:直接偷盜,例如小偷、強盜,直接搶奪或竊取他人財物,這是最明顯的偷盜行為;第二種:間接偷盜,例如貪官污吏,以貪污舞弊、造假手段,或藉權位騙取錢財,這雖非直接搶奪,卻同樣屬於偷盜;第三種:有形偷盜,如綁票勒索、詐欺欺騙、抵賴債務等,屬於肉眼可見、有形體的非法奪取;第四種:無形偷盜,如假公濟私、混水摸魚。比方說,公司撥款用於救濟貧困,本應送給貧苦人家,卻被富裕者佔為己用;或將原本要捐給窮人的好物私自送給朋友。這些雖看似小事,卻依然構成偷盜,並會招感生生世世的貧窮果報。

我們常見,有些人聰明能幹、辛勤工作,卻始終存不了錢——剛賺到錢就因病、車禍或其他事故耗盡,難以積蓄。若這是命中果報,已發生了,過去已無法補救,但此生我們仍有機會聽聞佛法、明瞭偷盜的因果,便應當下懺悔——「過去種種我已死,今日種種我重新而生。」這非常重要。

因此,請大家檢視自身生活中常犯的「小毛病」,因為這些看似細微的行為,往往是貧窮與煩惱的根源。第一個、偷盜的根本定義是——只要竊取有主之物,無論是直接、間接、有形或無形,只要用不正當的手段取得不應得的財物,都屬於偷盜。記住:凡不是你的東西,不可用任何不正當的方法據為己有,都屬於偷盜。

曾經有一位朋友在台灣,年輕時去書店,看見喜歡的書,但口袋裡沒有錢,便把書夾進外套裡,直接走了出去——這就是偷盜。我舉這個例子,是想說明我們在生活中常常會有「貪小便宜」的偷盜行為。例如,到別人的辦公室,桌上常會放一些筆、紙張供人臨時使用。你拿起來寫一寫,覺得這支筆很漂亮,卻沒問主人一聲,就順手放進口袋帶走,主人沒有說送你,而你不問自取,這就是偷盜。我自己也曾犯過類似的事。記得有一次,我拿起一支筆,突然意識到這不是我的,心中非常不安。為了這件事,我特地跑回到那間 Title Company,對他們說:「兩個禮拜前我在這裡無意中帶走了一支筆,我現在送回來。」對方聽了笑著說:「外面放著的筆是可以帶走的。」那一刻我才真正放下心來。

還有,有些人去麥當勞吃飯,餐後會去拿一大疊衛生紙、好幾包奶精(creamer)和其他調味品,用袋子裝好帶走。我曾問一位朋友:「老兄,你拿這些幹嘛?」他回答:「不用錢的都可以拿啊!」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東西,若經常這麼做,就會養成習慣,而這種習慣久而久之會影響你的品格。所以我希望大家日常生活要留意,不要因為貪小便宜而做出不當的事。說實話,一疊衛生紙的錢不多,如果真的有需要而無力購買,我蓮央上師願意贊助,買一大包送給你帶回家慢慢用。我相信大家包括年輕時的我,都可能做過這些事。但我們學佛之人,明白了道理,就要在諸佛菩薩面前誠心懺悔,改正過往,清淨自心。

第二個我要談的是「盜法」。在密教中,修持任何一個法門,必須先經過根本傳承上師的灌頂,才能依法修行。最嚴重的盜法,就是根本沒有修過這個法,也沒有接受過根本上師的灌頂與允許,卻擅自去教授他人。這種情況下,你自己都不確定所教的內容是否正確,本意雖是好心,卻可能讓自己犯下盜法罪,同時也讓學法者一同犯戒。如果沒有得到師尊的許可傳法,又未曾親自修持過此法,更沒有用心力去召請本尊,只是根據網路資料、個人猜想、或零散聽聞上師或師尊的開示,就自編儀軌去傳授,這就是盜法。師尊曾明言:若沒有真修此法、沒有召請本尊降臨,卻替人灌頂,這是不如法的。有些上師或阿闍梨,雖未完全確定本尊是否降臨,但他以心力真誠召請本尊,這種情況仍屬如法。但若既未學過此法,又未用心召請本尊,便替人灌頂、教授密法,那就是不如法的行為。更有甚者,若行者未經根本上師為其皈依、灌頂,就去修密法,亦同犯下盜法罪。

密教的法本上,均印有:「未經灌頂,請勿翻閱。」咒語亦然。若未皈依受灌頂,未得上師加持,即便誦念,也是白誦,不會產生相應的法力,反而等同盜法,還違犯了三昧耶戒。唯有具備皈依、灌頂與上師加持力,才能如法修行,並在法流灌注與上師加持下,顯現本具佛性,從迷惑、顛倒、妄想與執著中解脫。上師的加持力,就是成就密法的鑰匙。

因此,師尊慈悲開示:要避免犯「盜法罪」,最好親自找到上師,接受皈依與灌頂,依教奉行,由上師口傳真言、咒語,指導手印與觀想方法。其中也有一種說法,比如手結「大輪金剛手印」、誦「大輪金剛咒」,所做一切法,不算「盜法罪」。另有一種情況也不算盜法——觀想綠度母住頂,手結綠度母手印,然後唸七句「哈哈哈哈哈哈哈」,七個「哈」。你唸了七個「哈」,就代表沒有盜法,因為綠度母本身也是一個傳承。

第三個問題:偷三寶的錢、偷施主的錢。所謂「偷三寶」,不一定是故意去偷,也可能是在不知不覺中犯下。例如,有人平時工作繁忙,託義工同門代他投兩百元到功德箱,或幫忙購買供品。結果義工一時忘記了,錢還放在口袋裡,後來誤以為是自己的錢而花掉了——這也是偷盜。在早期,只有我一位法師,沒有義工幫忙。所有購買金紙、蓮花等供品的款項,以及香油錢、供養金,全由我一人收取。每次同門來燒金紙、上香添油,我便將錢放入口袋;有人供養我,我則放進另一個口袋。可是到了晚上,左右口袋的錢混在一起,我已分不清哪些是供養、哪些是代購款。為了不犯戒,我只好將口袋裡的錢全數交給寺廟。我是一個謹慎的人,尚且可能犯這樣的錯,更何況不小心的人?這些行為,都算偷盜!

 第四個問題:向出家人借錢或騙錢。雖然我相信這種事不會在我們寺廟發生,但師尊說過,確實在其他道場發生過。曾有一位同門,想向出家人借錢,便哭訴自己家中困難、生活艱苦。單純的出家人不疑有他,當她一再哭求時,出家人便一再掏錢幫助,給他三百、五百,甚至一千。師尊親自在開示裡面講過,出家人的錢是十方眾生供養的,三百元、五百元背後,可能是十個、二十個施主的心血。請想一想,你能承擔得起這麼多眾生的供養因果嗎?也許不僅是今生,還會牽連到來世,帶來極大的痛苦。不要因為出家人心地單純、慈悲憐憫,就去欺騙他們。當你哭訴貧困、博取同情,出家人不知你是真是假,動輒就掏錢幫你,但你必須記住,這些錢是眾生的清淨供養,不可染指!

偷三寶、偷舍利子、偷施主供養,都是偷盜罪。佛寺的一切物品,不可私用,要養成不貪便宜、不起盜心的習慣。最嚴重的偷盜,是偷取「寺」、「堂」、「會」的產權。例如,以募款建立寺、堂、會,卻將產權轉為己有,這是極重的罪。還有一些人,以為寺中常住的修行人單純,便設法拐騙他們的資糧,據為己有。舉例來說:油香櫃中的一百元,若是由一百位施主供養,那你就欠了一百位施主的債。今世或來世,本金加利息,如何還得清?再想得更遠——若有人偷了師尊的淨資,而師尊有五百萬弟子,那就是欠了五百萬人的債,生生世世都還不完!

還有一種偷盜行為,師尊說過,是最嚴重的,有人假借寺廟的名義對外募款。例如,有人代替寺廟向同門打電話,說廟裡需要經費,請大家發心捐助。結果募到的款項並未交給寺廟,而是直接裝進自己的口袋,左口袋、右口袋,到最後全成了自己的錢。這就是師尊所指出的嚴重偷盜。更離譜的是,有人甚至將寺廟據為己有。原本寺廟的房地產屬於三寶所有,但因他是理事會成員之一,受到上師、法師與同門的信任,竟在不知不覺間,將寺廟產權轉到自己的名下。等到日後發生問題,要去查詢時,才驚覺堂的名稱是他的名字,房地產的所有權人也是他。師尊特別提醒,因為真佛宗遍布全世界,這種事情在世界某些地方確實曾經發生過,所以他才公開說明,讓大家引以為戒。

第五個、就是講我們出家人。出家人的一切,吃的、穿的、喝的、用的,全都是十方同門與眾生供養的。既然接受了供養,就必須以修法、賜福回報。如果只顧吃喝玩樂,不修法、不利益眾生,這便是盜如來的法,也盜如來的時間。

師尊曾開示,出家人的時間屬於眾生,不屬於自己。一旦踏入大殿,就不能只做自己的事,而應全心做有益眾生、佛菩薩與寺廟的事。出家人早晚必須修法,佛教界原本有「四座法」,即出家人一天最少要修四壇法。師尊雖體諒有時因法會或其他事務難以做到,但至少必須早晚各修一壇法。古德有言:「眾生一粒米,大如須彌山,若不修行,披毛戴角還。」意思是,若接受了眾生的供養卻不修行,將來必須以極沉重的方式償還。因此,這第五條偷盜,是專門針對出家人的。出家人必須保持心地清淨,平等對待一切眾生——不分老少、貧富、美醜。年長的眾生視如父母兄長,年輕的視如子女後輩,不可因個人喜惡而偏愛或冷落。出家戒律之嚴,足見其重要——比丘有二百五十條戒,比丘尼有三百四十八條戒。我個人認為,若出家人不能修法、不能為眾生賜福,就不應接受眾生的供養。無德無能,何以受供?這是我們出家人之間必須互相勉勵的。

密教行者更要記住,「供養上師、三寶、佛法僧,上供四聖地,下供六道眾生。」若因飢餓心急,供養時沒有專心觀想、就直接動口吃了,也屬偷盜。因為密教規矩明確,該修的法不修,就是偷了如來要你修行的法,偷了本該修行的時光。行者不可貪婪,更不可被人性中的貪慾支配,只應心存感恩,給佈施者種下佛法福田。永遠記住這首偈:施主一粒米,大如須彌山;若不修行,披毛戴角還。同樣的,修行人若不修行,就如同挪用了淨財,終將披毛戴角以償其債。

其實,人本性並不會偷盜。偷盜的行為,多半源於後天的影響與教育的不足。當心中的貪欲過重,無法節制、無法滿足時,就容易萌生偷取的念頭。例如,別人有一朵美麗的花,你沒有,你便心生渴望——「我一定要有一朵花。」於是把別人的花摘來插在自己身上,感到片刻滿足。這種滿足,看似微小,卻是偷盜心的萌芽。然而,你可曾想過:你願意別人偷你的東西嗎?沒有人希望家裡遭小偷,沒有人願意一出門皮包裡的一百元不翼而飛。既然自己不願被偷,又怎能去偷別人的東西?這樣不是把自己的快樂,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嗎?如果人人都能遵守不偷盜,社會就會安定,人心也會平穩。我們為人處世,才能光明磊落、坦蕩無愧。

佛教的不偷盜戒,其核心是要我們去除貪念、少欲知足。知足的人,常懷喜樂,自然不會犯偷盜。若凡事只以自己的利益為出發點,就難免滋生竊盜的念頭,最終還是把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。從因果的角度看,若前世偷竊、搶奪他人,今世就會失去福份,遭遇貧困,這就是所謂的「貧窮苦楚報」。所以竊盜,不只是道德的缺失,更是教育的失敗。如果人人都能培養不偷的美德,社會治安自然會好,出門不必擔心,生命與財產也會有保障。

我給大家講一個明朝的故事。當時有一位極為富有的大富翁,是做生意起家的。臨終前,他叫來心愛的兒子,吩咐說:「把那桿秤拿過來。」古時候做買賣,秤是必不可少的工具。兒子不解地問:「父親,您為什麼要這桿秤?」老人家神情嚴肅地說:「兒子啊,我這一生能積下這麼多財富,全是靠它。」兒子更好奇了:「怎麼會只靠一桿秤,就賺下這麼多錢呢?」父親示意他仔細查看。兒子看了半天,只覺得是一桿做工精緻的木秤,並無特別之處。父親又讓他看得更仔細些,這回他發現秤桿中間竟是空心的,裡面還裝著水銀。兒子頓時明白了其中的詭計。當別人買五兩貨物時,水銀會往一邊滑動,使三兩的重量在秤上顯示成五兩,等於少給貨物而多收銀子;反之,當別人付十兩銀子買東西時,水銀又滑向另一邊,使十兩的重量在秤上變成七兩或五兩,等於用更少的貨物換走更多的銀子。原來,父親一生就是用這樣的手段積累財富。不久,老人去世了。兒子心中不忍父親留下這樣的惡器,便將家中所有的秤全部燒毀,重新製作公正的秤桿,公平做生意。然而,不到半年,他的兩個年幼的兒子相繼夭折——一個三歲,一個兩歲。這讓他極度悲傷,心中充滿疑惑:「父親一輩子偷雞摸狗,卻富貴終老;我立志正直,卻失去了兩個孩子,這世間還有公道嗎?」日復一日,他鬱鬱寡歡,最終病倒。有一天夜裡,他在夢中來到一座金碧輝煌的宮殿前。一位身穿金甲、威武莊嚴的天人站在他面前,對他說:「你應該感到慶幸,而不是悲傷。」天人解釋道:「你的父親前世福報極大,註定這一世是富翁。但他用不擇手段的方式賺錢,積下了沉重的惡業。本來,他會留下兩個孫子——也就是你的兩個兒子,來敗光他的財產,最後讓你淪為乞丐。如今因為你燒毀了那些不義之秤,做了一件大功德,所以天道收回了這兩個孩子,免去你家敗落的業報。明年,你的妻子會再為你誕下兩個兒子,他們都是賢人(賢聖的賢),將來會光耀門楣、造福家族。」他聽後心中釋懷,病情也慢慢痊癒。果然,第二年妻子誕下兩子。等到他中年時,兩個兒子雙雙高中進士,從此家族世世代代成為忠良之家。

很多人以為自己是正人君子,家庭富裕、地位崇高,怎麼可能去做賊、去盜取他人的財物呢?其實,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,人人都明白,偷盜不是好事,而偷盜的果報就是貧窮。如果想要富有,而且希望自己的財富能夠長久不失,就必須不僅不苟取不義之財,還要樂善好施,願意奉獻自己所有,扶危濟困,利益群生。藉著行布施來以除慳貪。

因果是不變的,有因必有果,沒有一個人能逃脫因果的法則。我今天講的這個故事,其實是想讓大家明白,雖然戒律的講解聽起來可能比較枯燥,但戒律卻是佛教修行的根本。所以我用故事的方式與大家分享,希望聽起來不會那麼單調。至於笑話嘛!我自己不太會講,這方面還是蓮鎮上師比較擅長。今天就和大家結緣到這裡,嗡嘛呢唄咪吽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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