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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律之四:不妄語

釋蓮央金剛上師開示:戒律之四:不妄語


釋蓮央金剛上師開示:戒律之四:不妄語 

讓我們大家再一次的虔誠合掌,祈請根本傳承上師蓮生活佛、南摩無極瑤池金母大天尊、水供主尊南摩大準提佛母、壇城諸佛、諸菩薩、諸龍天護法諸尊,祈請加持開示一切能夠圓滿俱足。嗡嘛呢唄咪吽!

我們敬愛的釋蓮鎮金剛上師、釋蓮姜法師、釋蓮究法師、兩位助教,以及理事長、諸位理事與所有同門,大家午安!

今天要與大家分享的是五戒中的第四戒——不妄言。所謂「不妄言」,大家可以翻開法本第六頁。我們的身、口、意,分別對應:身三業、口四業、意三業。在十惡業中,口業就佔了四條。口業有四種:妄語、兩舌、綺語、惡口。這四者中,口業最容易在不知不覺間犯下,一個不留神,就可能造業。以下我簡單介紹:

第一,不妄語。不妄語就是不說虛假不實之言。例如,別人沒做的事卻說他做了,是非顛倒、黑白亂講。我們不是政治人物,不必像在選舉辯論一樣攻擊對方。修行人應當守護口德,不說虛妄之語,不顛倒黑白。尤其千萬不可為了名利、地位、聲望或金錢,而欺騙自己的根本傳承上師,或欺騙出家眾,這是極重的罪。還有一種嚴重的妄語,就是對自己的修行境界妄加宣稱。比如有人說:「我已經成就阿彌陀佛了,我與祂相應了,祂就是我,我就是祂。」若沒有根本上師的印證,這樣的話是萬萬不可說的;即便上師印證,也不必到處張揚,更不能用來迷惑大眾、招搖撞騙。這樣的謠言惑眾,屬於菩薩戒與出家戒中所說的大妄語戒,罪業極重。最嚴重的妄語,是欺騙根本上師與聖賢僧,無論出於任何理由,一旦犯下,必墮金剛地獄,且失去傳承加持力,修法無益,終不得成就。

第二,不兩舌。「兩舌」字面上像是有兩條舌頭,意思是搬弄是非、挑撥離間。比如向甲說乙的不是,向乙又說甲的不是,無中生有,令彼此反目成仇,破壞感情與團結,這是極大的惡業。有些人進入一個團體或寺廟,就喜歡談論他人的過失:「我們這個廟啊,某人怎麼樣…」久而久之,同門之間便互相看不順眼,見面不理、避而遠之,原本和諧的團體因此分崩離析。而最嚴重的兩舌,是離間僧團,造成分裂。僧團是最主要的修行團體,若以言語挑撥,使之分裂,其罪業極為嚴重。佛陀的弟子提婆達多,叛逆佛陀並分裂僧團,就是最著名的例子。

第三,綺語。什麼是綺語?「綺」字原本指綢緞綺羅,花紋細緻華美。綺語就是言辭動聽、修飾華麗,但心中卻另有盤算——口蜜腹劍、花言巧語、暗箭傷人。最嚴重的綺語,是以無聊閒談或低俗笑話干擾別人的修行,甚至擾亂阿羅漢的定境,這都是極重的罪。社會上常可見此類情形:在我面前對某人說「哎呀!Lisa,你真好、真用心、真有大菩提心啊!」甜言蜜語不絕於耳;可轉身卻說:「你看Lisa這個人很糟糕,她拿走我什麼…什麼…」或者對另一人說:「蓮究法師煮的飯真難吃,誰要吃啊?」這就是典型的綺語——表面言語溫柔華美,背後卻行損人之事,讓人難堪,實為暗箭傷人,最是防不勝防。

第四,惡口。惡口就是以粗暴污穢之言謾罵、侮辱或詛咒他人,包括辱罵父母、咒害他人等。在《地藏經》云:「若遇惡口者,說眷屬鬥爭報。」「若遇毀謗者,說無舌瘡口報。」「破用常住、破合和僧者,說億劫輪迴地獄報。」「污梵誣僧者,說永在畜生報。」惡口的罪很重,尤其是侮辱出家人或清淨行者。因為他們本性清淨,你的侮辱對他們無損,卻會反噬自己,招感惡報,甚至墮入畜生道,長劫不得超脫。最嚴重的惡口,是用污穢、惡毒的言語去侮辱根本上師。有些人僅憑聽聞的謠言,就以訛傳訛,甚至自己編造如小說般的情節去誹謗,這一出口便是重罪。同樣地,對真正的實修者惡口,也是極重的罪。有人今生患有皮膚病,乃因過去世曾毀謗聖賢僧,種下惡因而招感此果。尤其不可惡罵自己的父母親,如今社會風氣變遷,報章常見子女辱罵父母的新聞,言詞極其難聽,這絕非無因無果,終將自受其報。

所以,佛教五戒中的第四戒,就是不妄語。老實說,我們活在這個社會上,要做到不妄語並不容易。大家不妨用五指按在心口,問問自己——從小到大到今天,你可曾犯過妄語?答案是肯定的。因為我們常常聽到一些事,就順口應和:「哎呀,是啊!」比如有人對你說:「那個林師姐怎麼樣…怎麼樣…」你一聽就附和,接著又把話傳給別人:「你知道嗎?林師姐怎麼樣…怎麼樣…」還添油加醋地說:「那個胖陳跟林師姐打架了!」阿彌陀佛!本來只是打情罵俏,卻被你渲染成吵架。許多妄語,往往是在不知不覺、無心閒聊中造成的。我們不談自己,偏偏喜歡談別人的是非,久而久之成了習慣,想改也難。要記得,十惡業中,單單口業就佔了四條。如果我們能守住口德,便能贏得所有人的敬重與愛護,口也能清淨,對修行大有助益。

語言,是人類社會維繫關係的橋樑,也是毀滅前途的火種。古人說:「一言興邦,一言喪邦。」不可不慎。佛陀為了救護眾生的口業,特別制定不妄語戒,教導我們:說話要誠實,報導要正確;不可因貪求名利而妄自誇大,自讚毀他;不可因嗔恨而出粗惡之言,破口大罵;不可因妒忌而挑撥離間、妄言中傷;不可為取悅他人而花言巧語、欺瞞奸詐;修行人尤其不可未得聖道而自稱已得,未證聖果而妄言已證,以博取供養、滿足私欲。要知道,妄語的罪,會毀掉自身信譽、破壞人際關係、導人入迷信,死後必墮地獄;罪畢轉生為人,仍常遭誹謗,即使說真話,人也不信——這樣的惡報,非戒除不可。

今天我想用自己的一件事,作為警惕,與大家分享。三、四週前,我曾告訴大家,我到西雅圖向師尊懺悔。因為我六十五歲了,回顧一生,即便無心,也難免有錯。從年輕時在社會服務,到後來建立三輪雷藏寺,再到出家為法師,繼而蒙師尊賜封金剛上師,至今已皈依師尊整整四十年。多年來,有意無意中,總可能犯錯。當蓮鎮上師建議我宣戒,說:「我們的道場已經十幾年了,應該讓大家以戒為師。」我認同這很重要,於是特地飛往西雅圖,跪在師尊面前,求師尊為我作身心清淨灌頂,如此才能正式帶領大家宣戒。前幾天,一位同門打電話給我,語氣中帶著疑問又帶點好奇:「上師,為什麼這麼多年來,您突然要宣戒?是不是有人犯錯了?還是有人做了什麼事?我們沒做錯啊,為什麼要宣戒?我覺得有點難接受。」阿彌陀佛!我很感恩他打來這通電話,因為他沒有去傳給第三人,而是直接來問我。這讓我警惕到——有疑問直接求證,不經口舌傳播,是守口業的好榜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