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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師法五十頌(五)

釋蓮央金剛上師精彩法語開示:事師法五十頌(五)


我們大家再一次虔誠合掌,我們祈請根本傳承上師蓮生活佛、南摩無極瑤池金母大天尊、壇城諸佛、諸菩薩、諸龍天護法諸尊,祈請加持開示一切圓滿俱足。

我們敬愛的釋蓮鎮金剛上師、釋蓮姜法師、釋蓮究法師以及兩位助教及眾同門,以及網絡上的同門,大家午安!

現在我們來誦讀第四十條:「常慕於師德、不應窺小過、隨順獲成就、求過當自損」。這一條是在提醒我們,作為弟子,應該精進地仰慕上師的德行與成就,努力學習和模仿,而不是暗中尋找上師的微小缺點。若整天只想抓住上師的小毛病,甚至抓到了還四處告訴同門、宣傳,心中生起不敬之念,這樣不僅無助於修行,反而會退了你的道心。修行的本意是向上師學法,而非以捕捉瑕疵為樂,把這當作閒聊的話題。第四十條教導我們,作為弟子必須順從上師的指示、法門與口訣,依照開示去修行、去辦事,才能獲得相應成就。若整日尋找上師的過失,或對上師要求過高,只會自招損失,毫無益處。相反,若能隨順上師,修行自然容易得成就。

四十一條:「說法度弟子、曼荼羅護摩、城邑同師居、無旨不應作」。這一條我們可能會經常遇到。舉例來說,我們知道上師或根本傳承上師在西雅圖每年有春、秋兩季法會。作為弟子,我們不應該在上師舉行法會的同一天,自行安排法會或護摩、水供等法會。例如,如果師尊的法會定在九月十二日,而我們偏偏也選在同一天舉行護摩或大法會,這樣是不允許的。即便你不在同一城市,比如師尊在西雅圖,而我們在德州,不同省份、不同地點,也不能安排與師尊撞期的法會。這既是遵守規定,也是對師尊、對自己師父的尊重。我記得有一次,師尊到英國開法會,而我們三輪雷藏寺的法會三個月前就已經公告出去了,雖然日期前後相差兩天,但仍不適合在師尊前後一週內舉行。那時我們特地寫信向師尊禀報:「因公告已登出,無法撤回。」這就是第四十一條所強調的:做弟子不能擅自決定,要親自禀報師尊,不能心想「師父做他的,我做我的」,這樣做是違背戒律的。這樣,你還能稱他為師父嗎?顯然不是。作為弟子,要懂得尊師重道。第四十一條的意思是告訴我們:弟子在開示、弘法、度眾,或建立壇城、進行護摩法等法事時,只要與上師同一城市居住,沒有上師的法旨,就不應自行舉行。凡一切法事,都必須遵照上師的意思,沒有上師的指示,不可自行作主。

第四十二條:「或說法所得、淨施諸財物、悉以奉其師、隨得而可用」。這一條告訴我們:作為弟子,當你到處弘法、說法度眾,所得到的供養,應該供養給師父。師父不一定全拿走,他可能只留下一部分,其餘都會還給你。以我們三輪雷藏寺為例,每次法會,總所得扣除開銷後,一定會分出一份供養師尊,這一份通常是最多的;再分給宗委會及法會的出家僧,以補助他們的開銷;再分給主壇的上師及其他出家僧;最後留下一部分給寺廟,用於道場的日常開銷。弟子不能把法會所得全部放入口袋,這是犯戒的。每次法會,你得到的供養,都應該如同我們在春、秋兩季見到根本傳承上師時,跪下將法會所得代所有同門供養給師尊那樣,恭敬而清淨。第四十二條的意思是:弟子說法所得到的供養,無論是金錢或物品,都是信眾以清淨心布施的,必須全數奉獻給師父,由師父決定如何支配,然後弟子才能使用。通常師父會慈悲納受一部分作為弟子修行的福田,其餘則賜予弟子,看其如何智慧地使用於利生事業上。

第四十三條:「同學及法裔、不應為弟子、亦不於師前、受承事禮敬」。這一條非常重要。現在在座的大家都是皈依根本傳承上師的弟子,你不可以私底下再來皈依我,形成互為師徒的關係。這樣做會亂了法統,你的修法絕對不會成就。因為你的法源自於根本傳承上師,而我們這些上師只是代師弘法、傳導法脈給同門弟子。所有弟子都是根本傳承上師的弟子,這一點絕不能模糊。舉例來說:師尊來到三輪雷藏寺,或者我們到西雅圖,師尊站在那裡,上師也在旁邊。如果有人跑過來跪在上師面前說:「蓮鎮上師,這是供養你」,這是不可以的。蓮鎮上師也不敢收,因為這表示了上師的自大傲慢,未能教導弟子尊重根本傳承上師。弟子理應首先供養根本傳承上師,所以只要根本傳承上師在場,我們當上師的不可以在根本傳承上師的面前接受同門的供養,或者接受同門的禮拜,或者是承事。第四十三條的意思是:同門師兄弟或師伯師叔的弟子,不應該收為自己的弟子。你可以收其他人,但不可把上師的法裔弟子拉過來,否則會亂了傳承法統;也不可在自己上師面前接受同門的供養、侍奉或禮拜。有智慧的弟子,會制止自己的弟子在自己上師面前有這些行為,因為這顯示極度的我慢心。簡言之,傳承法統不可亂。同拜一位上師時,不可互為師徒,這是法統。

第四十四條:「若以物上師、二手持奉獻、師或有所施、當恭敬頂受」。這一條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。當你要供養上師時,千萬不要隨便拿一件物品就說「這是給你的」,這樣很不禮貌。正確的做法是:用雙手捧著,並恭敬地說:「上師,這是我供養您的。」例如你要給上師紅包,也應該用雙手捧著,並說:「上師,這是我供養您的。」同樣地,如果上師賜予你東西,無論是供養的回饋或禮物,也應該用雙手恭敬接過。如果手不方便,至少要過到胸口以上;在佛教界,正式做法是「過頂」承受,也就是手從頭頂上方過去。你們在大法會上看到獻香,手也是舉過頭頂的,這就是「當恭敬頂受」的意思:以恭敬心、過頂承受上師所賜予的物品。簡單來說,第四十四條告訴我們:弟子供養上師的物品,必須雙手恭敬呈獻;上師賜予弟子物品時,也應恭敬地雙手過頂接受。

四十五條:「自專修正行、常憶持不忘、他或非律儀、愛語相教示。」這一條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會遇到。它強調的是,我們對根本傳承師的依止與尊重,密宗非常重視傳承。沒有上師的教導,所謂的密法都不是真正的密法;沒有根本上師的傳授,你無法獲得成就。什麼是密法?早期是口耳相傳:上師會親自教你手印如何結、念頭與觀想該如何做,這樣你的修行才能相應。因此,當上師傳法時,你務必要依照上師所教的方法與儀軌去修行,修法才容易相應。若自創一格,則無法得成就。事師法五十頌明確指出,這是不允許的,也是犯戒的。原因很簡單:這樣對你沒有幫助,而修密法的目的,不就是為了得相應、了脫生死嗎?

所以,我們不僅要按照上師教導的方法修行,更要時時憶念上師。有時會遇到同門說:「唸真佛經太麻煩了,隨便唸一本也可以。」或者結手印,另外一個同門說:「哎呀,不要結這樣的手印,就這樣子比較簡單吧!」遇到這種情況,應該婉轉提醒他們:「師兄師姐,這個手印可能結錯了,我們應該遵照根本上師的教導去修行、結印與觀想,這樣才能早日得到成就。」千萬不要大聲斥責或嘲笑。我曾在弘法時,親眼看到一位年長的師姐因年紀大,無法結供養印。一位好心的師姐反覆教導,但仍無法掌握。這時,有人粗暴地直接扳動老人的手指,這是絕對不可取的。阿彌陀佛!我們每個人都會老,不能因為別人學不會就失去慈悲。第四十五條提醒我們:佛弟子專注修行時,須依上師所教授的法本作為標準與規範,並時時憶念不忘;若見其他金剛同門因一時無明而違背上師的標準,應以慈悲愛護之心,柔言規勸,使其重拾尊師重道的態度,才能持續得到傳承法流的加持。

第四十六條:「若師所教敕、或病緣不作、當作禮諮陳、斯則無其咎。」這一條的意思是,當根本傳承上師或上師教導你去做某件事時,無論是日常的修行功課,還是協助上師處理法務,弟子都應盡力遵行。若因身體狀況、特殊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而無法完成,也應如實告知上師,說明原因,這樣就沒有過失。例如,上師教你靜坐,你因腰傷無法長時間挺直,就應說明:「上師,我的腰以前受過傷,無法長時間保持正直坐姿,還請您諒解。」再如,若上師要你清理壇城,而你正逢月事,無法觸碰,也應禮貌告知:「上師,因為我今天月事來了,無法清理壇城,還請諒解。」第四十六條的重點是:上師的教導、訓示與指示,弟子應切實遵行;若因病或其他生理因素而無法完成,應向上師禮敬並婉轉說明原因,如此便不算有過失。

第四十七條:「常令師歡喜、離諸煩惱事、當勤而行之、恐繁故不述。」這一條與前面的幾條有相似之處,重點在於我們如何承事根本傳承上師。承事上師時,我們的一言一行應盡量讓上師歡喜,不要給上師添煩惱。例如,不要故意製造是非或小紛爭,使上師修法時心生牽掛,無法專注修法。上師修法不是為自己,而是為所有眾生,因此我們要讓上師能心無旁騖,安心修行,而不是在他們已經疲累時,還去打擾或提出額外要求。也不要因做事而帶著怨氣或不耐煩,而是要以歡喜的心去承事上師。「當勤而行之、恐繁故不述」的意思是,我們不僅要避免讓上師生煩惱,還要主動勤勞地去承事,而且應以愉快的心情去做,而不是抱怨「為什麼不是別人來做?」或「為什麼一定要我?」。馬鳴菩薩在《事師法五十頌》中對此細節非常講究,但因日常生活細節繁多,無法一一列舉,因此此條略去繁瑣的例子。在日常生活中,若我們的心中以「我承事我的根本上師,如同恭敬父母、諸佛菩薩或聖賢僧」來對待,尊敬、愛護、護持上師,使他安心修行,就能自然地遵循此條。這就是《事師法五十頌》中所強調的「常令師歡喜、離諸煩惱」的真義。簡而言之,第四十七條告訴我們:一切行為應以使上師歡喜為目標,替上師解決煩惱,勤勞行持、恭敬供養、侍奉不懈怠;雖細節繁多,但原則在於恭敬與歡喜心。

第四十八條:「彼金剛如來、親如是宣說、及餘教所明、依師獲成就。」這一條很特別,展現了馬鳴菩薩開朗且民主化的態度。他說,這個法是由密教教主金剛如來親口宣說的,而由馬鳴菩薩恭敬記錄、整理下來。這不僅限於密宗,在顯教或其他宗派中也有相似的說法,只是他們沒有一一將其文字化。總而言之,想要獲得究竟智與無上的成就,必須依止金剛上師。簡言之,第四十八條提醒我們:只要依止金剛上師,就能獲得究竟智與無上成就。

第四十九條:「若弟子清淨、皈依三寶已、當付事師法、先令熟諷誦。」這條告訴我們,作為弟子,首先必須以清淨的心來求法,對所學的密法心存皈依。在學密法之前,應先熟讀《事師法五十頌》,甚至熟練到能背誦,才能夠修法、能夠得到了義的事師法,為修法打下穩固的基礎。這樣做的重要性在於:熟知事師法,可以避免犯戒,使修法不生障礙。正如釋迦牟尼佛在涅槃前教導弟子:「以戒為師」,若不守戒,即便再好的法門,也難以成就。簡言之,第四十九條提醒我們:弟子以清淨心皈依三寶後,應先熟讀、背誦《事師法五十頌》,理解其義理,這樣修法基礎穩固,不易犯戒,能消除業障、累積功德,將來必能有所成就。換言之,凡弟子來皈依,首先要熟讀〈事師法〉,以免犯錯。

第五十條「次授祕密教、使成正法器、根本十四墮、同應善誦持」這裡提到,所有密教弟子,包括一般弟子,其實都應該不只熟悉《事師法五十頌》,還要熟悉「根本十四墮」。同時,這些內容應被視為最重要的,必須在修法之前先熟悉並遵守。如果你能做到這一點,自然成為一個金剛修持者、一個正法器,這是非常重要的。大家應該知道,我之前講過五戒、五戒的守持方法,也講過密教的十四大戒。現在我們談的是《事師法五十頌》,而下週我會講「根本十四墮」。在根本十四墮講完之後,我們將進入三昧耶戒,因為這些法都是由三昧耶戒演化而來的。最後,我會再講菩薩戒。由於很多同門已經受菩薩戒,我大約在六、七年前曾在三輪雷藏寺講過一次,但大家多已忘記,這次講戒,我會再次講解。

這裡有一句話,希望大家一定要記住。馬鳴菩薩曾經發過一個非常大的願,他說:「如是事師五十頌,能利無餘弟子眾;若能隨順師行學,則成一切諸功德。以我所集斯善因,願諸眾生速成佛。」哇!我第一次看到這個偈句時,真的忍不住流下了眼淚。你知道為什麼嗎?因為馬鳴菩薩,這樣一位偉大的菩薩在撰寫完《事師法五十頌》之後,還特地在最後加上這一首偈,作為他個人的迴向。他的意思是,這部《事師法五十頌》,能夠利益所有修行的佛教弟子。如果弟子們能依此而行,凡事與上師的行持一致,隨順並承事自己的根本傳承上師,那麼便能成就一切的成佛功德。更令人動容的是最後這一句,他說,如果弟子們能夠如此修持,那麼他馬鳴菩薩一生所修持的所有善因功德,全部都要迴向給你們。想想看,我們何德何能,竟能接受馬鳴菩薩將畢生功德全部迴向給我們?而最後一句「以我所集斯善因,願諸眾生速成佛」,就是說,我將自己所積聚的善因功德,全部迴向給一切眾生,願大家因此早日成就佛果、早日得解脫。我要再提醒大家一句話,所有的成就,如果你沒有發菩提心,無論你念了幾千萬遍咒語、修了幾千萬遍法門,縱使你擁有再大的神通,你最終還是沒有成就。

所有的成就,都源自於你能發大菩提心,守戒而來。所以我在這裡要鼓勵大家,不管你做的善事是大是小,菩提心是沒有「大功德」或「小功德」的分別,唯一的分別是:你有沒有真正發菩提心?你可別小看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事。就像掃地,你說掃地沒功德嗎?功德很大!掃地掃地掃心地,心地不掃掃何地。當你把地掃乾淨,讓人一進來就感到整潔清爽,那就是在利益眾生。再說拔草,你會說功德小嗎?不!當你蹲下來拔草,讓整片院落看起來整潔清新、賞心悅目,這不就是讓眾生生歡喜心的功德嗎?還有洗廁所,功德大不大?很大!因為當人進入一個乾淨無味的廁所,立刻就生起舒適與感恩之心。你們到三輪雷藏寺時,會看到每一個殿堂都乾乾淨淨,這都是那些默默發心的菩薩們在用心付出。我們出家人反而自愧不如,因為我們沒有做到你們所做的,你們才是我們的學習榜樣。所以我要再次提醒大家:發心的功德沒有大小之分,最重要的是,你的發心是否真誠,沒有附帶任何條件,只是單純地想為他人服務、利益眾生,讓每一位踏入三輪雷藏寺的同門都能心生歡喜。當你懷著「自度度他、自覺覺他」的心去做事,只要你的心是這樣的,那就是發了廣大菩提心。好了,今天就和大家分享到這裡。嗡嘛呢唄咪吽!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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