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師法五十頌(四)

釋蓮央金剛上師法語開示:事師法五十頌(四)
我們祈請 根本傳承上師蓮生活佛、南摩無極瑤池金母大天尊、拜懺主尊、南摩真佛海會諸佛、諸菩薩、壇城諸佛、諸菩薩、諸龍天護法諸尊,祈請加持開示,一切圓滿俱足,嗡嘛呢唄咪吽!
我們敬愛的釋蓮鎮金剛上師,以及釋蓮姜法師、釋蓮究法師以及助教玉嬌、碧霞及理事長、諸位理事及所有的師兄、師姐,以及網絡師兄姐,大家午安!
上個禮拜我們講到第三十條,今天從第三十一條開始——「或令坐或起、各安徐禮敬、若於險路中、自己作前導」。
這一條的意思是說,在密宗中——其實不只密宗,一般佛教團體、其他宗教團體,甚至任何組織,乃至在家中,都應該留意這樣的禮儀。密宗裡面,座位的高低與前後位置,往往代表著地位的尊卑。因此,如果上師請你坐下,比如去拜見師尊時,師尊高興地說:「哎呀,你坐一下吧!」你雖然受邀坐下,也不要坐在與師尊同一排,更不要坐比他還高的位置,而應坐在稍微遠一點、略偏斜的位置,而且位置要低於師尊。像一般我們去見師尊,師尊有時會說:「你起來吧!」我和蓮鎮上師即使聽到這樣的話,也還是會恭敬地回應:「師尊,沒關係,我們跪著聽您說。」因為這是對根本傳承上師的尊重。即便師尊多次提出:「起來、起來!」,動作也要放慢,態度恭敬安詳,切勿急匆匆地拉張椅子,大搖大擺地坐下。走路時,如果和師尊同行,要走在旁邊,不能距離過近。若前方道路崎嶇,或進入昏暗不明、有潛在危險的地方,就要先提示師尊或上師:「前面路況不太好,我走在前面。」然後主動走到前方帶路。除此之外,平時則應保持一段距離,安詳、恭敬地走在後面,腳步緩慢安靜,這是保護與尊重的表現。還有一點很重要的是,比如用餐時,若與師尊或上師同桌共食,即使自己已經吃飽,如果師尊仍在開示或談話,不應突然站起來離席。同樣地,若師尊已經站起身,你也應立即起立,不能還坐在那裡,否則就會搞不清楚究竟是你在侍奉師尊,還是師尊在侍候你。
我們接著看第三十二條:「又不應於前、身現疲勞相、屈指節作聲、倚柱及牆壁」。意思是說,在上師面前,不應表現出一副很疲倦的樣子。比如,在師尊或上師面前連連打呵欠,或當面說「我好累啊」,流露出無奈、倦怠的神情,這些都不合適。更不要在他面前用手指「啪、啪」地捏響關節,或是兩手互壓發出劈裡啪啦的聲音,這些都是不必要又不莊重的動作。同樣地,若師尊或上師正在開示、講話,你卻斜倚牆壁、歪靠著柱子,甚至坐姿隨意懶散,就顯得很不恭敬。就好像與父母說話時,自己卻一副「漫不經心」的模樣,對方說他的,你卻半靠著牆、東張西望、連連打呵欠,這都是失禮之舉。
因為這些動作,不僅顯得缺乏莊嚴與端正,也可能讓人感覺你心中煩惱重重、壓力過大。上師是慈悲的,如果因為你個人的情緒與狀態,而讓他為你憂心,那麼想一想,這樣怎麼可能有功德?反而是令上師掛念、徒增他的負擔。
那我們要理解,師尊或上師本具無限慈悲,自然不會責怪你,但我們也不能因為個人的狀況,而在他面前流露出令他擔憂的神情或舉止。比如讓他心想:「哎呀,這位師姐(師兄)怎麼回事?怎麼累成這樣?眼睛都快閉上打瞌睡了?還靠著牆壁?」如此一來,不僅可能讓上師分心,更可能讓他起煩惱心。我們不應該讓精進修持的上師因此而生起一絲煩惱,更不應該因為個人的事而讓他替你操心。這就是第三十二條所要提醒的。
第三十三條說的是:「或浣衣濯足、及澡浴等事、先白師令知、所作無令見。」這種情況在現代或許不常見,除非像我們跟上師一同前往西雅圖,大家租一棟 Town Home,裡 面有三、四個房間,方便一同參加師尊的法會,才會有這種情況。當然,假如你有機會跟隨在師尊身邊,就要注意這一點,當你要去洗衣服、洗澡、洗腳,或做其他事情,都應該事先向師尊稟報。例如對上師說:「上師啊!您不用找我,我現在在浴室洗澡、在洗衣服、或在廚房忙著做事,請您放心。」因為你是時常在他身邊的人,若他臨時有事要找你,卻不見人影,反而讓他分心去尋找,這就不好了。同時,我們更不應該出現一些刻意的行為,例如看到他進來,才故意去開水龍頭、在他面前洗衣服、洗手,或做其他事情,這樣都是不恰當的。這條的意思很簡單:若要去洗衣、洗腳、洗澡等,務必要先讓上師知道,再去進行。這是為了讓上師清楚弟子的動向,彼此能互相知會,避免上師有事需要找你時白跑一趟、浪費了寶貴的修行時間,也免得因此而徒增自己的業障。
第三十四條是:「又復於師名、不應輒稱舉、設有固問者、當示之一字。」這一條在日常中大家可能會常遇到。舉例來說,有些第一次來的香客,對情況不熟悉,可能會問你:「那位上師是誰啊?我應該怎麼稱呼?」這時,我們要正確地告訴對方上師的法號。例如,我們的釋蓮鎮金剛上師,法號是「釋蓮鎮金剛上師」,而不是俗家名「宋顯正」。你千萬不能說「他叫宋顯正」,這是不恰當的,必須以法號稱呼。至於我們的師尊,也應該說:「這是我們的根本傳承上師──蓮生活佛」,而不是直接報出俗家姓名。這是最基本的禮貌。其實,這道理就像在家中看到自己的父母或哥哥姊姊,你不會直接把全名、連姓帶名地喊出來,而是說「這是我爸爸」或「這是我媽媽」。當然,如果 有人再三追問你父母的姓名,你才會回答全名,但那屬於不得已的情況。經文中的「當示之一字」意思是,若對方堅持要知道,可以告訴他法號中的一個字,或俗家姓名的一個字,而非全名。這條戒規的精神,就是提醒我們不可隨意直呼上師的名字。對長輩、對尊者的稱呼,應該保有尊敬與分寸。這就是第三十四條的要義。
第三十五條:「師或令幹集、當伺其遣使、於彼所作事、憶持常不忘。」這條的意思是說,當師尊,我們的根本傳承上師,或平日接觸較多的上師交代你去做某件事時,你必須按照他的指示、叮嚀與囑咐去完成,並且時刻記在心上,直到事情辦妥為止。舉個例子,上師說:「你去幫我倒一杯水。」你回答:「好,上師,我馬上去。」結果一轉身不見人影,上師還以為你馬上回來,就在原地等,卻等了半天什麼也沒有。這種情況顯然不妥。如果上師交代的事,你真的無法完成,應該婉轉地說明原因,例如:「上師,抱歉,我不知道您的杯子放在哪裡。」這樣彼此才能互相理解。切不可口頭答應了,卻把事放在一邊甚至忘掉。更不能出現這種情況,去拿水時,等了半天不見你回來,等上師想喝水時,連茶杯都找不到,因為你拿走後沒送回。簡單來說,第三十五條提醒我們:身為弟子,應當隨時聽候上師差遣,對上師交代的事要銘記於心、盡力完成。若遇困難,應主動說明原因,這樣才能讓彼此互相諒解。
這些戒律,都是關於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要如何恭敬承事上師。第三十六條:「或笑嗽伸欠、則以手遮口、若有事啟聞、當曲躬軟語。」意思 是說,在上師面前,無論他正在開示、與人交談、教導大眾,或正在回答你的提問,都應保持端莊的態度。例如,看到別人做了什麼有趣的事,不要毫無顧忌地張大嘴哈哈大笑,而應適度掩口,這樣不僅更有禮貌,也避免讓人覺得失態。即便你的牙齒再整齊潔白,也不宜張得過大;更別說萬一有口氣,那就更尷尬了。同樣地,若想伸懶腰,也不是完全不行,但應動作輕微,不要大幅度地扭動身體,免得影響上師或周圍的人。另外,若有事需要向上師請示,應懷著恭敬之心,微微躬身、低首,輕聲細語地表達,態度要溫和婉轉,切忌用粗魯的語氣。以我自己為例,從二十多歲皈依師尊至今(若按台灣歲數我已將近六十五歲,美國歲則是明年七、八月滿六十五),這四十多年來,凡是向師尊請示,無論事情大小,我不是跪著,就是站立合掌、低頭示敬,從不敢抬頭直視師尊,蓮鎮上師亦是如此。簡言之,第三十六條提醒我們,弟子在上師面前,如要笑、咳嗽、伸懶腰或打呵欠,必須用手遮口;若有事稟告,須恭敬躬身、柔聲細語,不可態度粗暴或失禮。
我們再往下看第三十七條,這一條要特別留意哦!其實三十七、三十八、三十九條都談到女弟子的行為舉止。第三十七條說:「若在家女子,淨心來聽法,合掌具威儀,專視於師面。」意思是說,作為一名在家女弟子,來聽師尊或上師的開示時,應該以最清淨、恭敬的心來求法,雙手合掌,舉止端莊,在上師面前專心聆聽。千萬不要眼神飄忽,左顧右盼,或東張西望,一雙眼睛咕嚕咕嚕地到處轉,這樣很不莊重。同樣的,師尊也曾特別提醒過,不要兩眼直勾勾地盯著上師看,連眨都不眨,這樣反 而讓人感到尷尬;看了五分鐘、十分鐘還在看,上師也會覺得不自在。當然,眼睛也不要水汪汪地到處飄,這樣也顯得心不在焉。最理想的是眼神柔和而專注,將心放在聽法上。總結來說,第三十七條告訴我們:女子聽法,首先要端莊,雙手合十,目光專注而不失威儀。
第三十八條:「聞已當奉持,捨離於憍慢,常如初適嫁,低顏甚慚赧。」這一條依然是在勉勵女弟子,當我們來聽法、修法、求法,並聽完上師的開示後,離開時的態度也要保持端莊禮貌、柔和謙遜。不要自以為是、自高自大,傲慢目中無人。經文中的「常如初適嫁」,形容的是女子初嫁入夫家時,低眉順眼、含羞婉轉的態度。大家想想,出嫁那天,難道會昂首闊步、大搖大擺走進夫家嗎?當然不會,而是小心謹慎、態度恭敬。聽法時的心態,也應如此,柔和、謙虛、客氣,專注接受法義。這在現代社會看似簡單,其實並不容易。因為有些人會覺得自己漂亮動人、身材姣好,或是出身優渥、受過高等教育,便容易生出一種不自覺的優越感。但在佛門之中,無論年齡、貧富、美醜、地位,人人平等,不可自視甚高,更不能有「我最了不起」的心態。總結來說,第三十八條是在提醒我們:聽聞佛法後,要真心奉行,並捨棄驕慢之心。女子聽法,要如新嫁娘般低首含蓄,專心受持,不可自高自大。
第三十九條:「於彼嚴身俱,無復生愛樂,與善非相應,皆思惟遠離。」這一條依然是在提醒女弟子要在修行上爭氣、用功。女性往往喜歡打扮,不像男人,頂多戴副眼鏡、配個戒指,或是偶爾加條項鍊 、手鐲;我們女人可就不一樣了:出門旅行,光衣服就得帶一整箱,還有各種髮夾、耳環、珠寶、鞋子,一樣都不能少。佛門女弟子來聽法,應當以清淨心為本,不要化得五顏六色、將臉塗得像彩繪一般;衣服也不必每天在鏡子前換來換去、耗費大量時間。因為這些繁瑣的打扮與修行無益,反而容易讓人沉溺於外在的虛榮與攀比。這並不是說打扮一定不好。其實,有智慧的女人會打扮得簡單、大方、得體,而且幾分鐘就能完成,那反而是一種美感與效率的結合。我自己也是女人,也喜歡欣賞別人打扮得漂漂亮亮,看到年輕的Annie一走進來,總覺得好美;看到七十歲的小影穿著洋裝、踩著淑女鞋走進來,我也覺得很高興,因為那是一種精神與自信的展現。
然而,第三十九條真正要提醒我們的是,若因這些外在裝飾而被束縛、心中生起過分的貪愛與執著,那就與善法不相應,甚至會障礙修行。因為當心思全被「怎麼打扮漂亮」佔據時,就沒有餘力去讓佛菩薩的智慧與慈悲融入生命。總結來說,第三十九條教導我們:對於裝飾外表的一切華美事物,不應生起貪戀之心;凡是與佛法背道而馳的人、事、物,都應思惟遠離。不貪著、不執著,才能保護我們的修行與生命的價值。女子學法,要遠離虛榮與過度追求外表的習氣,以清淨心行持佛法。嗡嘛呢唄咪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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