密教根本十四大戒(二)

釋蓮央金剛上師開示:密教根本十四大戒(二)
我們再一次的虔誠合掌,我們祈請根本傳承上師蓮生活佛、南摩無極瑤池金母大天尊、壇城諸佛諸菩薩諸龍天護法諸尊,祈請加持開示密教十四大戒能夠一切吉祥圓滿。嗡嘛呢唄咪吽!
我們敬愛的釋蓮鎮金剛上師、釋蓮姜法師、釋蓮究法師、兩位助教、理事長及所有同門師兄姐,大家午安!
我們上個禮拜講到第六條,今天開始討論密教十四大戒的第七條。第七條戒是「灌信不具授密法」,也可以理解為「公開秘密的開示」。換句話說,就是在不具備資格或條件的情況下,傳授密法。師尊對此有過詳細解釋:傳授密法的人,必須是具備上師資格的人。上師的資格需由根本上師認可,並且需經本尊認可,入了毗盧性海。若缺少這兩項認可,卻自稱上師而傳授密法,就稱為「灌信不具」——即沒有灌頂、信未立、未得上師之實,不能傳授密法。有人會疑惑:「為什麼括號裡還提到『公開秘密的開示』?」這是從另一個角度說明同一原則。密宗的修法與見解,有許多不可公開的秘密,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。密宗傳承中,皈依分為四皈依,其中第一皈依是皈依根本傳承上師。若沒有經過灌頂就修密法,這就屬於盜法。原因在於每個人的根基不同。對於沒有密教基礎的人,或者根本不相信密教的人,隨意透露密法,不但不能幫助他,反而可能讓他害怕或誤解。密法本身並非不可為人知,而是需要因材施教、依照修行者的根基與皈依程度來傳授。因此,第七條戒可以分為兩種情況:對不具資格或根基不明的人透露密法:若對方不了解密宗,甚至不信密宗,而你卻隨意透露修法,這是不合戒律的行為。自身未獲上師認可而傳授密法:即使你有上師之名,如果沒有根本上師和本尊認可,也不能私下傳授密法。若同門間討論,可在適當範圍內交流,但對某些不可公開的秘密,仍應引導對方去請教具資格的上師。總結來說,密教十四大戒第七條提醒我們:傳授密法的人,必須是具上師資格的人;上師資格由根本上師認可,並經本尊認可;若無認可而自稱上師傳法,稱為「灌信不具」,不可傳授密法;所謂「秘密」,是指那些不了解密宗的人不能接受的見解與修法;這並非密宗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缺陷,而是因眾生根基不同,時機未成熟時透露密法,可能導致誤解或造謗法的罪業。
第八條戒是「損苦自蘊不如佛」,也就是說藐視自己的根本佛性。這裡的解釋指出:金剛上師如同佛,金剛乘的弟子則是佛子,也可以稱為法王子。損害他人、折磨自己、充滿五蘊之心的種種行為,都不符合佛的戒律。我常跟大家說,我們雖然現在是一個凡人,但佛性本具足。你過去世是佛,未來也是佛,而現在的你,佛性依然存在於你的識神之中,只是被五蘊之心所蒙蔽,讓你誤以為「我不可能成佛」,覺得「這一輩子我都不可能成佛」。當你輕視自身本有的佛性時,就犯了這一條戒。換句話說,「損苦自蘊不如佛」的意思是:你若認為自己是污穢之身,不如佛偉大;若看不起自己的身心,否認五蘊的價值,就等於否認了本具的佛性。實際上,當你的身體與心靈清淨時,你就是佛。在修法觀想中,我們會將主尊觀想融入自身,將自己的身體視為佛菩薩的壇城。既然本身是清淨的,又怎能說自己不如佛?怎能輕視五蘊?因此,要學會正確認識自我,對自己有信心,相信自己可以成佛。總結來說,密教十四大戒第八條告訴我們:五蘊就像五方佛,身體是五方佛的壇城;一切本質都是清淨的;佛性本具,現今之所以迷失,是因五蘊遮蔽;若有人藐視自己的根本佛性,貶低五蘊,甚至摧殘身體,就犯了此戒。簡單說,第八條戒強調正確認識自我佛性、珍惜自身身心與五蘊的清淨本質。
第九條戒是「偏廢空有不學空心」,意思是侮辱或輕視空的道理。這裡所說的「空心」,就是「無心」,而這個法門必須修持,不能偏廢。這條戒比較難解釋,我只能大意說明:一種 偏廢,是認為「一切都是空,什麼都無所謂」,凡事都不在乎。另一種偏廢,是認為「一切都是有,世間萬物皆真實存在」,把空性完全忽略。簡單說,就是偏向「空」或偏向「有」而不學「空心」。在密宗修行中,空性是解脫之道,我們若不向空心、無心求證解脫之道的空性,而只執著於五蘊、八識田中生出的幻覺,就會錯誤地把幻覺當作真實存在,或者單純把它否定為空,而不了解密宗對空性的真正見解與解脫之道。因此,第九條戒告訴我們:空與有要並重;「空心」即「無心」的法門也必須修持,不得偏廢;若過分相信自身五根的感受,把幻覺執為萬法本來面目,隨意解釋佛的意旨,排斥密乘對空性的見解,就犯了此戒。
第十條:與謗佛破法、惱害眾生者為朋(隨欲浮沉與惡人一起行惡事)。這條戒律看起來與我們之前討論的第五條似乎有些衝突。第五條談到「畏難不度而退失菩提心」,也就是說,如果放棄菩提心,就是犯了戒。那麼,既然第五條要求我們不能放棄菩提心,為什麼第十條又說不能與謗佛破法、惱害眾生者交朋友呢?這裡會不會有矛盾呢?其實,並不矛盾。我們要渡化那些謗佛破法或惱害眾生的人,發菩提心是必須的;但「度化」與「交朋友」並不等同。不能與這些人同流合污,也不能與他們嬉戲作伴,更不能在言行上贊同或助長他們的惡行。具體來說,當我們度化這些人時,應該:發慈悲心,心裡對他們懷有悲憫,認為他們仍有佛性,只是被貪瞋痴慢疑所蒙蔽。正義行動,在言語和行為上,糾正他們的錯誤,明確告訴他們:「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,應當改正。」不苟同惡行,在任何情況下,不與他們共同行惡,也不放縱自己沉淪於惡道。換句話說,菩提心與慈悲心要求我們去度化他們,但戒律告訴我們:度化不等於同流合污。即使心中慈悲,也不能在外在行為上附和他們的錯誤行為,否則就是犯戒。因此,第十條提醒我們,當遇到謗佛破法、惱害眾生的人,即便我們可能暫時無法成功度化,也應當在心中保持菩提心與慈悲心,但行為上必須正直,避免隨流附勢或與惡人同行作惡。任何身語上的不正接觸,都可能成為罪過。
第十一條:自矜勝法,忘失密意(不觀想空)。這條戒律提醒我們:不要總是強調自己的法力高強,以此逞強,而忘掉修行密宗的根本意義,為成佛、救度眾生,發菩提心。大家想一想,你今天修密法的目的是什麼?不是為了炫耀法力有多大,不是為了證明自己修得多好,也不是為了每天展示神通或用法力來凸顯自己與眾不同。更不能用自己的法力去做不善之事,或以此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。在你未成佛、未達菩薩境界之前,再高的法力也只是凡夫之能,根本沒有什麼值得驕傲的。相反,過度自矜法力,會讓你忘記修密法的初衷,甚至阻礙自己的修行。因此,第十一條告訴我們,修行密法是為了要了脫生死,發菩提心救度眾生,而非法力的高低。我們要時時警惕自己不要自矜勝法,才能真正保持密意不失,讓修行得以進步。
第十二條:不說真密法,障破善根。真正的上師應該傳授真正的密法,度化一切有緣眾生。如果作為上師,卻無法或不願傳授真正的密法,甚至阻礙有善根的行者,這就是障破善根,屬於犯戒。這條戒律的意思是,當你面對有根器 、有信心、懇切求法的行者時,你更應該善巧地引導他們。若上師口出不中聽或污穢之言,甚至用各種手段摧毀行者對密法的信心,會讓行者心生厭煩,害怕而退失修行,離開密乘。這種行為是嚴重的戒律違犯。舉例來說,作為上師,弟子向你請教問題,你應盡力解答,耐心指導,而不是用大小聲、辱罵、顛倒亂說,或引導弟子作不善之事。尤其在密教中,金剛上師承受了根本傳承灌頂,更應對同門弟子負責。如果破壞同門的善根與信心,則罪過極重。因此,第十二條提醒我們:不可用口舌言語或行為障礙他人的善根與信心,特別是對密法有信心的行者。任何使其心生厭煩、退失信心、離開密乘的行為,都是違犯此戒。一般學佛者不易犯此戒,但因教派之爭、偏袒之心或私念增盛者,有可能違犯。上師應時刻警醒,以慈悲與正法引導弟子,維護其善根與信心,方不失密法戒律之本意。
第十三條,法器及密法材料不完成,(完全忽視了神聖的誓約)。這一條,希望大家都能自我檢視。什麼是「法器」?在密教中,法器與一般宗派不同,許多修法的材料也有其特殊意義。若你剛入密法,說「我還不會搖金剛杵,也不懂怎麼用」,這情有可原,因為你還沒有受過羯磨法灌頂,也沒有學過。但如果你已經學過金剛鈴杵,受過灌頂,卻遲遲不去請購、不願使用,那就是對密教法器的藐視,是犯戒的。作為密教行者,擁有金剛鈴杵是最基本的。除非你剛皈依、尚不知如何修法,那可以理解。但如果你修了十年、二十年,每天修法,卻仍認為「金剛鈴杵有什麼用?我用觀想就好」,甚至把一切法器都當作觀想取代——這是不恰當的。
誠然,大成就者能空有雙運,於虛空中化現萬物,不需依賴實物。但你我只是普通修行人,仍需藉由真實法器與供品來修法。修法時買一個水果供佛,供過之後自己食用,也無任何損失。那為什麼只觀想一個蘋果,而不拿一顆真的蘋果呢?我曾提醒同門,若臨時忘了帶供品,也沒關係,壇城可放一杯清水,依然是供養。但不要總以「心供養」當藉口。我甚至聽過,有人勸別人不要買那麼多供品,說「一個就好」。還有人看到同門買花、贊助廟物資,就酸言酸語:「他以為自己有錢,就可以一次捐這麼多?」這樣的心態令人難過。修密法的人,只需管好自己即可。不用法器,就是對自己與密法的不敬。更不該去影響他人,說「不用啦,買什麼法器?」這樣的因果,自己要承擔。因此,密教十四大戒中的第十三條提醒我們,修一切法,要用一切應用的法器,修法材料必須齊備,方能不犯戒。因為凡夫未見諸法實相,不能洞悉萬法本性,若執著自我感受,否定法器與密法材料的重要性,就已偏離了密宗,終至犯戒。唯有兩種人可不受此限,初學者——尚無能力接受誓言物,無需強求;已臻頂峰的修行人——在其境界中,肉、甘露、糖、水果皆是一味,無有分別,自然無需誓言物。至於介於兩者之間的修行人,則必須恭敬接受並齊備誓言物,方為合乎密教精神。
第十四條:毀謗婦人慧自性。這一條,我想我們的女同門特別愛聽,因為它談的是毀謗女人,就是毀謗智慧的根本。在密法中,對婦女不破壞其慧性,便是持有平等觀。然而,現實裡卻有人認為:「男人修法比女人厲害。女人整天買 米、煮飯、嘮叨不停,哪能修法?」甚至以外貌、身形來衡量修行的份量——這樣的念頭,本身就是錯誤的。女性是智慧之母,是法界智慧的泉源。尤其在末法時期,多少菩薩、龍天護法化作空行父、空行母,遍滿十方法界護持修行。你若隨口輕慢女性,豈不等於也在毀謗度母、空行母?萬一空行母正護佑在那位師姐的頂上,而你卻說:「女人回去廚房吧,修什麼法?」這是不是犯戒了?事實上,當今社會男女平等,而在佛門中更是如此。觀察我們每週的修法,女眾永遠多於男眾。為什麼?因為女性往往兼顧工作、家務、照顧家人,還要忍耐種種辛勞與委屈,卻依然精進修行。許多女同門深知這一世為人,當好好修法、了脫生死。當然,在座的男性同門也一樣可以精進用功,因為在修行上,我們都是平等的。而世間能最直接體現平等觀的地方,就是廟寺,在這裡,沒有性別之分,只有平等的佛性。因此,密教十四大戒中的第十四條明言:認為女子劣於男子,不論是心中暗想,或言語中宣說,都是根本墮戒。毀謗女性的對境,包括所有女性。因為在末法時代,度母、空行母乃至金剛亥母、白度母、作明佛母等化現極多,隨意詆毀女性,便可能在不知不覺間毀謗了佛菩薩的化身。
這十四條根本戒,是密宗修行的基礎。凡修密法者,皆應如臨深淵、如履薄冰般恪守戒律。若不慎違犯,應立刻懸崖勒馬,依修法懺悔自新,便能將功折罪。無論過失多重,只要真心懺悔,皆可清淨戒體——這正是密宗殊勝之處。學密必須接受戒律的約束,而回報則不可估量。
不犯戒固然困難,但若犯後能真誠懺悔、不再重犯,便是成佛之路的必經之階。今天密教十四大戒就講到這裡。世上人人都會犯錯,最可怕的不是錯,而是知錯不改。若能知錯能改,並持之以恆,成佛有望。嗡嘛呢叭咪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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